现在很多人结婚
为了避免以后离婚造成很大的损失,都会在购房这方面玩些“小心思”。
日前,一篇“谈婚论嫁时偷偷按揭买房”的文章就在微博引发热议。
文中所述,一对小青年计划今年10月结婚,因家庭都不太富裕,女方和男方商量,双方一起凑首付。男方却偷偷按揭买了套房,首付是男方家人借的,房屋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并要求女方出装修和家电费用。
乍一看,似乎男方挺有担当
为女方减轻了负担
但实际情况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10条的规定
这套房屋是男方的婚前按揭房,属于他的个人房产。若离婚,法院将判给男方。如果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男方应给予女方补偿,金额为:(婚后共同还贷+该部分的增值)/ 2。
那问题就来了
女方婚前出的钱呢?
如果用来装修,离婚时不可能把装修部分拆下来,同时,购买的家具电器也都是消耗品,折旧根本不值钱。
而且如果男方的工资婚后用于还贷,女方的工资用于家庭开支,更有甚者,男方首付的钱是借的,婚后还要夫妻共同偿还。
这样一番操作,男方可用少部分资产获得整个房屋的产权,女方虽出了装修和家电费用却难以获得房屋产权,婚后不但要和男方共同承担房贷,还要偿还男方支付首付款的借款。
按我国传统婚嫁习俗,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家电和车辆的情况不在少数。按目前市价来看,女方出的这些钱和房屋首付款差不多也等值了,为新家付出这么多,却不能拥有房屋产权。
当然,也有女生表示
“让男方在产权证上加上名字就行了”
但是请注意,按揭购买的房屋都办理了抵押登记,产权证处于“冻结”的状态,即使男方同意,也不能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有将按揭款偿还完毕抵押登记解除了,才能进行产权变更。这一过程可能长达十年、二十年,也难保到时候婚姻出现变故。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当然有:婚前财产约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