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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清收中,不注意这些可能导致追债无果.....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8-12-18 阅读数:

案例:

刘先生与陈先生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2017年3月份陈先生从刘先生那里订购了一批价值30多万的货物,因陈先生资金周转不开,便写了一张借条给刘先生,约定于2017年5月份将欠款打至刘先生银行账户。

刘先生多次与陈先生沟通,对方一直推诿,表示没钱。刘先生眼看协商无效,便将陈先生起诉至法庭。今年四月份,判决下达,刘先生成功要回货款。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是有些人就是欠债不还,这种情况下通过诉讼维权的你应该注意什么呢?

为了让大家能够明明白白“打官司”,以便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认真权衡,谨慎选择诉讼手段,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今天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将诉讼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欠条丢了可以起诉吗?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律师实务解释:欠条丢了可以起诉,但官司是否打得赢,还要看双方的证据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债务纠纷诉讼需提交哪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打官司是不是越早越好?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届满后原告起诉的案件,原告虽有起诉权,但如果被告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又无延长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及相关证据,原告将会丧失胜诉权即败诉。所以,打官司越早越好,一旦超过时效将带来很多不必要麻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欠款”的内容,如果你有一些债务方面的问题需要法律才能解决的,可以留言或点击“阅读原文”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解决你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