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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与车主不一致,近二十万赔偿谁来担?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8-11-27 阅读数:

事故发生后,多数人都会对私了和公了进行综合比较:

一、私了即事故双方自行商量解决。

优点:时间短,双方谈判,直接了当

缺点:后续责任无法追究,无保障。

二、公了即走法律程序,律师代理维权讲赔偿

优点:权益赔偿估算更全面,无后续担忧

缺点:需耐心等程序

三、案情回顾:

2017年7月31日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阿里菜市场门口处时与站在道路上的行人朱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张某驾车逃逸朱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期间就如何获取赔偿朱某陷入了思考当中。私了,快,法律程序,稳。思索一二朱某及家人决定先联系保险公司为自己争取赔偿,然而因肇事人并非车主本人,走保险寻赔偿并不顺畅。

四、办案过程:

1、当事人委托

一筹莫展之际,当事人朱某听到了他人关于我所的介绍前来咨询,在我所同事为朱某讲完该案件的疑难点,(即车主与肇事者身份不一致)及办案思路后,当事人当下便将案件委托给李超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

2、律师团队齐办案

因为事故发生在新郑某菜市场口,监控少且不好调取,李超律师团队在接受案件委托后,积极与交通队、保险公司、肇事方、车主联系,虽然办案中困难重重,但是在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成功找到肇事者张某及其同伴事故后逃逸的视频证据,此外还通过录像找到张某逃逸时撞倒的一名当事人。

3、准备充分自信开庭获赔偿

案件境况柳暗花明,逃逸者张某在该事故中占全责基本确认,李超律师团队信心倍增,在开庭中李超律师慷慨陈词,将当事人应当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多项费用一一争取,共计17万多。

4、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合影如图

尾声:

       案件结束时,当事人早早地来律所答谢李超律师团队及相关办事人员,一再表示对案件的满意。该案件的圆满落幕也让我所律师信心大增,也许法律程序并不一定能迅速的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但只要当事人信任,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维护好当事人权益!

4、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