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在线咨询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7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7-06-30 阅读数:

月马上就要过去,明天就将迎来更加火热的7月。明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中医药法生效,以法律形式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多渠道买车不加价;多项措施降费,买商业健康险就能免税……

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法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测绘法

新修订的测绘法自7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积极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测绘无人机实行准入制度。


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7月1日起施行。新增条款明确,检察机关可就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和行政诉讼。


残疾人康复条例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加大了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扶持力度,尤其强化对0-6岁残疾儿童、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明确政府要对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给予资金、物资方面的支持。


这些新政开始执行三项措施减税降费
  • 增值税税率调减


根据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 买健康险抵扣个税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 清理一批政府性收费


此外,自7月1日起还将清理规范一批涉企政府性收费,包括清理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清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暂免征收银行业和保险业2项监管费、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


两项办法规范投资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证券期货的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将有标准可循,投资者可在指导下购买与风险承受力相当的产品。


与《办法》配套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也将自7月1日起实施,券商需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


三项举措规范汽车消费



  • 新能源车需安全监测


根据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 汽车销售多渠道


根据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7月1日起,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 机动车上牌号码选择多


此外,自6月20日起,公安部统一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全国将启用统一选号系统,全面实施网上选号,选择范围扩大为“20选1”甚至“30~50选1”,购买二手车也可保留原车号牌。


两则公告影响涉税事务



  • 发票抬头要写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 在线办税少跑腿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7月1日起,税务行政许可办理全面优化,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纳税人不必重复报送。总局鼓励有条件的税务机关提供网上电子文书,方便纳税人自行下载打印。


这些便民措施即将实施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根据工信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7月1日起,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未经明示且用户同意,不得有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