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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毁约有代价 公司为“失信”买单490万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5-05-28 阅读数:

       中新网丽水5月19日电(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蓝松娟 施海)浙江缙云某工贸公司以2550万元拍得一处房产及机器设备等财产后拒绝支付款项,后缙云县人民法院再次组织拍卖并拍得2060万元,两次拍卖结果之间的差价高达490万元。近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主动在缙云法院办理了490万元差价的补缴手续,为“失信”买单。

  2014年12月,因一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缙云县人民法院将其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财产移送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期间,浙江省缙云某工贸公司以255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但该公司除了拍卖前缴纳的200万元保证金外,明确表示悔拍且拒绝支付余款。

无奈之下,2015年3月16日,缙云法院启动重新拍卖程序,最终以2060万元的价格成交,比第一次成交价格低了490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这笔差额应该由原买受人补足。

  拍卖结束后,缙云法院直接裁定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490万元由原买受人承担,并责令其及时补交差价,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近日,该公司主动来法院办理了补交手续,缙云法院顺利将490万元差价款执行到位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很无奈,这“一拍一毁”代价太大,但尊重法院的决定。“法律既然这样规定了,我们必须遵守”该负责人说道,“也怪我们没有考虑清楚,是我们先失信于人。”缙云法院执行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参与竞拍需谨慎,网拍毁约有代价”。“司法网拍”不同于网络购物,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竞拍成功后不可随意“退换货”,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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