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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失信名单“老赖”乖乖还款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5-05-28 阅读数:

      南方日报讯(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许岱胤)上市公司大股东当“老赖”,欠债1200多万元,到期后不还,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成为前海法院运行“审执分离”机制的首批案件之一。近日,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发挥“审执分离”机制优势,在执行决定团队和执行实施团队密切配合下,开展鹰眼大数据信息查询,并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迫使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还清欠款。

  拒不履约股权转让产生千万纠纷

  2011年5月11日,高某与古

  某签订涉外《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某以3625万元价格向古某转让其持有的香港海某公司的85%股权,洪某为古某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古某支付2500万元后,高某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后来,古某以高某隐瞒公司亏损,提高股权价格为由,拒绝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剩余的1125万元。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

  2015年1月12日,法院判决古某应赔偿高某人民币1125万元及其利息,洪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古某、洪某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由于洪某等人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鹰眼犀利“老赖”资产全部显形

  案件到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时,恰逢该院正试行“审执分离”机制,按照分工要求,决定法官快速审核启动了执行程序。

  在案件立案流转的同时,执行员已第一时间打开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对被执行人古某、洪某的人身和财产信息进行全方位扫描。经查,本案的主债务人古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本案的另一名被执行人洪某持有的证券、房产、股权、存款等各种资产的价值远远超过其所应承担债务。

  上失信名单被执行人乖乖还款

尽管查封被执行人洪某的股份并拍卖完全足够清偿被执行人的欠款。但是,由于洪某系该公司大股东,强制查封、拍卖股票必定会影响市场股价,使小股民受损,且司法查封、拍卖必须经过评估、公告等各种严格的程序,在时间上也不利于申请人早日取回款项。实施团队经过研究,决定启动与金融管理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对洪某作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决定,以此敦促洪某更快更好地履行义务。

  当洪某看到执行员手中的《发布失信人员决定书》上自己的名字,明白一旦拒绝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自己将被作为失信人员向全社会公布,信用将受重大折损,无法再向银行贷款时,再也坐不住了。5月22日,被执行人将欠款、利息及诉讼费等共计1214.68万元的执行款转入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账户,至此,前海法院按照试点的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机制执结了首宗案件。而此时距离立案时间仅过了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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