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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王一帆):婚后买房首付款60万(其中50万为老公家长出,另10万是我的彩礼钱),一起在银行贷的款,共同还贷,最后房本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备注还是单独所有。 我们婚前婚后没有签任何协议

    律师回复:你好,咱这个只要是婚后买方,不管房产证上的登记的是夫妻谁的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书面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备注单独所有只是防止房主私自加其他人的名字,但是房子还是归你们夫妻共同所有。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常玉荣):20多年前,我家继承了我伯的一块宅基地,我家给他养老送终了。但是这块宅基地有两间是俺家的菜地,另一间要用到别人家的地,别人要钱,当时我家没钱,就没盖,只盖了两间。宅基证上是三间。现在城中村改造,我家那一间地皮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你好,咱这边可以按照宅基证上进行确权,这样就可以明确咱房子的这个权利。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王云龙):房屋纠纷

    律师回复:您好,您的具体纠纷是什么。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常先生):交房时间到了,远未到达交房标准,地产商就交房了,想要投诉地产商。

    律师回复:您好,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对方无法交房的,可以按照合同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牛鹏超):loft公寓自己住室外墙贴牌匾物业有权摘除么

    律师回复:您好,如果您的牌匾对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物业是有权利摘除的。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张先生):逾期被起诉

    律师回复:你好,关于金钱给付有没有合同?逾期多长时间?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王先生):房产继承

    律师回复:您好,咱面临的具体问题是什么?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杨小姐):你好,签了一个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支付完定金,申请贷款时征信问题没办下来,中介建议再找一家银行面签,已经过了首付款期限半个月了,对方也没付,也不说解除合同,请问我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你好,合同有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有没有约定在双方或一方履行不能时由谁怎样承担责任?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毛先生):我去年购买有一商铺,已草签合同,后续网签及贷款未进行。现因为个人原因,想退房。草签合同中有规定需经出卖人同意并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现在问题是,我愿意支付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并不愿意退房,因为他们在找人接着卖,这种情况,有啥好的建议,谢谢

    律师回复:你好,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其他方法。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黄先生):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北黄庄十字路口拆迁,一直协商不好。我们家是两层楼,没有拆迁之前一直在做生意,属于门面房,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赔偿政府太黑。我该咋办?

    律师回复:你好,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魏佳佳):结婚后 买房男方家长出50万。我的彩礼10万,共60万付了首付,贷款合同签的是老公的名字,房本也是老公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您好,最高法有判例,即使你们婚后男方父母买的房子,他们事后补欠条,还是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您最好让男方父母写个赠与协议,这才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联系人:王律师,18037328056,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

  • 用户(司机森):我把房子租出去了 发生火灾后 房东有义务给他看房子 看东西吗 如果东西被偷 或者再次发生火灾 房东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在昨天已经回复,您合同上没有相关约定,您没有看管义务。联系人:王律师,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蒲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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