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在线咨询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为了购房“假结婚”和“假离婚”,哪个风险更大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9-09-18 阅读数:

image.png

离婚并没有法律层面的真假,办理了离婚证,在那一刻,夫妻之间就是真的离婚了。所谓“假”,也只是当事人自己认为夫妻感情还在,心理上并没有离婚而已。但是实际上,离婚的法律关系已经产生。


实践中常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早有离婚的念头,只是担心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因离婚而破财,或担心不能取得小孩的抚养权,于是便以“假离婚”购房为由,从而假戏真做,以达到其真离婚的目的。这样的人通常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自己一方较为有利,最终结果是:离婚协议签订,领取离婚证之后,一方若想复婚,另一方要么以各种理由拖着,要么明确表示不同意复婚,从而弄假成真,假离婚成了真离婚,受害一方是既赔了人又破了财。同时要注意,离婚后又复婚,已经分割的财产不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

所以,用“假结婚”和“假离婚”方式购房的法律风险都非常大。在此提醒那些试图以“假结婚”和“假离婚”形式购房的人士,如果非得要在限购城市实现“安居”的心愿,那么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一定要慎重,睁大双眼,必要时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相关困扰,可以在文章下留言或者后台私信,小编会一一解答。


编辑:小鱼

审核: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