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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间借贷的利率,您关注了吗?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7-01-13 阅读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采用了固定利率,划分出“两线三区”:

两线

1、24%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36%利率超过年利率36%部分――无效

三区

1、司法保护区(≤24%)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自然债务区(24%-36%)

借贷双方若约定的利率区间在24%至36%之间,则超过24%的利息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已支付该部分利息,属自愿履行范畴,不能请求返还;如果尚未支付该部分利息,请求借款人支付的,不予支持。

3、无效区(36%+)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