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留言

刑事犯罪

您当前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刑事犯罪

评于欢案二审庭审:有诚意的答卷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7-06-15 阅读数:

5月27日,备受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在山东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这场从早上8点半开始的庭审持续了15个小时之久,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于欢案在一审宣判后引发了公众乃至法律人士关于人伦与法律话题的讨论,大量关于该案下一步走向的推测和呼声层出不穷。在此舆论环境下,二审背负的压力巨大,如何既能保证公平公正,又能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这是摆在二审法院面前的现实问题。

庭审中,山东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于欢及其辩护人、被害人郭彦刚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害人杜志浩近亲属暨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杜洪章等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害人严建军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苏银霞、杜建岗作为本案的证人出庭作证。经庭前会议征得各方意见,本次庭审只审理案件的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以不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二审庭审重点围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各方提交的新证据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员、上诉人、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于欢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于欢案二审庭审,正是对这一要求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充分保护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尽管对裁判结果没有当庭宣判,但我们相信,有了整个诉讼程序特别是二审庭审程序这个坚实的基础,法院最终会作出独立、公正的判决。

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看到了法院为追求公平正义所秉承的态度和做出的努力,而对这种态度和努力的呈现,则是通过主动的公开、最大程度的公开来完成的。

“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27日8时24分,自@山东高法发出关于于欢案二审庭审的第一条微博,一直到当天23时04分,共发出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山东省高院通过微博直播,把庭审过程直观地、透明地呈现给社会公众,让公众一起见证、体验、监督。除此之外,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还有100多位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在现场旁听。

可以看到,无论是从公开的形式,还是公开的程度,都体现出了二审法院的主动、负责、坦诚,公众此前对于欢案的种种疑虑、猜测甚至揣测,将会在这种公开的过程中,渐渐得到印证、释放、消弭。

事实证明,山东省高院回应公众的期望,通过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给社会交上一份有诚意的答卷。于欢案二审庭审,让我们听到了法治前进的足音。

相信随着司法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一定会获得更多的信任感,对权利保障一定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对法治建设一定会有更多的参与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是越来越多、越来越真切的现实体验。

                                                                          转自人民网

https://hm.baidu.com/hm.js?96a9e140c2e9d9b992fe4b5c90013f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