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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杨女士):员工自己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保险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您好,签订其他的用工合同代替,需要配套的资料,建议您来电详细描述一下

  • 用户(王朝瑞):晚上三点我的电车被盗了两辆,小区大门设施设备都是坏的,在出去时无保安拦截,调查小区的监控模糊不清,找物业他们说安全员有巡查记录,门口设施从接收时就不能用,一直在催促建筑商,他们物业没责任,请问物业用负责吗?

    律师回复:物业需要负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因为物业的过错导致电动车被盗,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细咨询,13668733839,李律师,地址:昆明市西昌路长城证券大厦206室。

  • 用户(马帅):父亲是二婚,我刚满18岁,之前那个女的没来之前家里还是过的挺好的,那个女的来了以后,家里变了样,我不想在家待,那个女的说我没教养,父亲跟着她一起说,我想摆脱这个家庭

    律师回复:您好,建议您电话咨询,详细描述一下您的案情以及诉求。13668733839,李律师。

  • 用户(余健):我在某单位做安全员,由于同事告到上级领导哪里,说我私自撬综合办窗户,私自盖章(因办理施工电梯使用证需要盖章),我当时盖章时办公室内确实有人(但现在办公室内的人现在讲计不清了),请问这是侵害名誉权吗?

    律师回复:您这种情况不属于名誉侵权。

  • 用户(李凯杰):您好 我在现货公司做投资 投资老师答应我 如果到20号有亏损 会还我本金 可现在不认账了

    律师回复:您好,有没有合同,如果有合同建议拿着相关材料来所里当面咨询。13668733839,李律师,地址:昆明市西昌路长城证券大厦206室。

  • 用户(李):15年底东北一家公司从我们公司采购260元的栀子黄天然色素一公斤.有我公司人员误发,将一公斤柠檬黄色素误发给啦东北公司,他们公司将柠檬黄色素添加到面条里面,被有工商局调查检测有柠檬黄成分,因柠檬黄不允许添加到面制品中,结果被工商局罚款5万元,现在东北公司要我们公司来承担这批罚款。我们公司拒绝。但东北公司要起诉我们公司。以此咨询,我们公司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您好,您这个事情要积极应诉,如果是公司内部人员误发了,公司对外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对内可以追究员工的责任。13668733839,李律师,地址:昆明市西昌路长城证券大厦206室。

  • 用户(王建磊):钱打入对方账号 对方电话不解联系不上

    律师回复:搜集证据包括转账记录,之前联系的录音短信合同等去法院起诉解决,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详细咨询。13668733839,杨律师,地址:昆明市西昌路长城证券大厦206室。

  • 用户(王):有人在网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我同意使用我的肖像权改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详细咨询。13668733839,李律师。

  • 用户(张明):你好!我任职的公司是一个私人企业,我在这个公司任职财务,公司有段时间的来往业务是用我名下的银行卡操作的,这里面有不少来往业务的都没有手续,因为这是私人企业,只凭老板的一句话就付出去了!如果将来出现问题我需要负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您好,如果是用您的个人账户操作,而且没有任何书面手续,您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保留证据,以防风险发生。

  • 用户(侯先生):产品包装与对方相似,品牌不同,算不算侵权?要是侵权,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您好,这个需要具体分析,您这个产品如果非常相似,如果对方有外观专利权的话,那很有可能构成侵权,建议来电咨询。13668733839,李律师。

  • 用户(顾女士):股东代表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对被告可诉行为的范围,也存在两种立法体例,一种以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认为代表诉讼的对象仅限于董事的责任。另一种以美国为代表,认为与公司自身有权提起的诉讼范围相同,凡大股东、董事、经理、雇员和第三人对于公司实施的不当行为均可。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被告的可诉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二)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可见,我国公司立法对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行为的界定

  • 用户(白先生):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股东具备了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当行为侵害时可立即代表公司提起代表诉讼。许多国家及地区的法律都对股东的代表诉讼规定了前置程序。只有公司拒绝或怠于行使其诉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才允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即原告股东在起诉前,必须首先请求公司机关采取措施,否则不得提起代表诉讼。美国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起诉前必须经过竭尽公司内部救济之原则。其途径有二:一是向董事会提出,二是向股东大会提出请求。只有上述两途径穷尽时,原告股东才能提起代表诉讼。《日本公司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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