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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赵):是这样的律师,我这边开了一家软件公司,是做棋牌软件的,公司这边九月份合作了一个客户,合作到现在平台一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但是由于他们经营不善而导致平台一直没有盈利,所以客户就过来找我们公司,说我们公司软件有问题,过时了。需要我们退款,我们不退款,他们就在我们公司门口大吵大闹,举牌子,到公司里躺在地上耍无赖说我们打他,这段时间对我们公司影响巨大,也造成了公司很大的损失,也为这件事情多次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让他们去法院起诉,他们不去,他们就扰乱我们公司正常运营,每次我们和他们正常沟通都是破口大骂,相互推蹭,所以

    律师回复:您好,合同是否违约需要看过材料后才可以帮您解答,对方的行为是否侵权,可能也需要具体了解,建议您致电咨询或直接到所咨询,联系电话:13653819001,地址:商务内环路和通泰路交叉口 新浦大厦 五层(移动大楼旁)。

  • 用户(张女士):咨询投资合作意向书,股东会决议

    律师回复:您好,如果您需要律师给您审核决议书,建议您带上材料来我们律所咨询,电话:13653819001,地址:商务内环路和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五层(移动大楼旁)。

  • 用户(陈海鹏):高利息网贷还款问题

    律师回复:您好,涉及网贷问题,建议您带打印版合同或电子合同到所里详细咨询,需要跟您核实具体案件情况后帮您分析给出建议的。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致电13653819001,或直接到所,地址: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五层(移动大楼旁)。

  • 用户(申先生):通过托管组的房子,房租已交给托管,但是房东没有收到房款,现在房东让我搬走或者重新缴纳租金。

    律师回复:这个事情需要您先联系托管,确认托管和房东之间是否有协议。如果有,那您就不需要再给房东交纳;如果没有,需要您给房东交纳,然后向托管追偿的。如果您需要具体了解,建议您联系我们,电话13653819001,地址: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新浦大厦 五层(移动大楼旁)。

  • 用户(陈栋):装修到期没装好

    律师回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简单情况应该是对方违约了,您可以看一下装修合同是否对违约有相关约定。如您需要具体咨询,建议您联系我们,联系人:郑律师,电话:13653819001,地址: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新浦大厦 五层(移动大楼旁)。

  • 用户(王铮):定制窗子,一开始尺寸有问题,经过谈判双方签了补偿协议。其中有一句是对其它窗子尺寸及安装无疑义。现在又发现一个窗子高度下小了三公分。这个协议能作废吗?对方说已经有协议说对其它窗子尺寸及安装无问题了。不想在管了,这个协议能按照欺诈废除吗?我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您好,这个协议不属于欺诈,但是窗子尺寸出现问题我们仍然可以找对方协商,建议您到我们所面谈咨询协商的方案。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何):遗嘱立遗嘱人宋敏英,身份证号,住址, 原来给XIAO儿子何(建)明结婚三间房带院,后来儿子何明在三间房带院里加盖院两层楼房,同时在我的三间房带院加盖了两层楼房,因家庭纠纷,何明的房屋归我名下。现立遗嘱,把我名下拆迁房东西长17.1米,南北宽23,1米,东临坑,南临何福建,西临何福建、北临非宅地归我儿子何明所有。 政府 分配给我宋敏英的拆迁安置房都归我儿子所有。 我名下的银行卡为儿子何明所有支配. 我本人在立遗嘱时头脑清醒精神状况良好,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

    律师回复:你好,立遗嘱需要在自己有真实意思表示的时间,把属于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见证人一般是与自己及相关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他人,最好可以对遗嘱予以公证,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程红):之前的同事借钱不还,怎么办

    律师回复:你好,对方借钱不还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张):企业公对公,对方承认合同存在,欠款。就是不给!

    律师回复:你好,双方有合同的,可以以合同为依据,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偿还债务。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陈曦):我被中介公司坑了,一开始承诺租3个月的房子给我,现在第3个月没结束突然过来驱逐并且说我违约了,说我这是欠的一年的合同,之前口头说的承诺都不算

    律师回复:你好,你们双方是否确实有无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双方的合同来进行,双方的约定可以视为对合同的补充,可以按照约定来进行。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段雯):本人今年6月起先后把自己的存款放在简理财手机app里,截至7月份,共存入9万元。之前提现是单次5万元。平台在7.31日突然发了公告,说存款在10万以下的用户,单次提现额度为5千元。而且一个月限提一次。也就是说,我的9万元要分18个月才能提完。而且会不会突然又降额度也无法预估。我和家人商量,准备周末去简理财北京总部去实地看看。我需要带什么材料,这事怎么办合适呢?很焦急

    律师回复:你好,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到对方公司提供账户信息即可。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 用户(张磊):买车定金已交,现在发现收取的汽车延保费用不合理,要求退定金或者取消延保费用。定金单子上第八条上写,市场经理及财务签字合同才可生效,现只有销售员和本人签字,另外两处空白,这种情况下定金合同是否成立,是否能退?

    律师回复:你和,双方约定有生效条件的话,司在条件满足合同生效,但是这个涉及到格式条款,可以主张无效。详细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来律所咨询,联系人:司律师,18903834761,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新浦大厦5楼。(商务内环路与通泰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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