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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戏水溺亡,酒友全部担责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来源: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郑州律师事务所-郑州免费法律咨询-郑州律师咨询-郑州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 2019-06-25 阅读数:

炎热的夏季,游泳戏水给人带来凉爽欢乐之余,也潜藏着安全危机,尤其是在夏日饮酒后戏水,十分危险。


案例回顾


宋某、谢某、王某、刘某四人为结拜干兄弟。一日饭局上,情绪高涨的四个干兄弟推杯换盏一下喝了一瓶白酒、一瓶红酒和八瓶啤酒。喝过酒后,刘某提议到郊区水库游玩,四人立即应允。


刘某打电话让朋友杨某开车过来,拉着他们一起去水库玩。下午4点左右,四人到达水库。宋某、谢某、王某均说不会水,不下水游玩。于是会水的刘某就三下五去二很快脱了衣服下水,宋某、王某脱了鞋袜挽了裤腿,三人进入浅水区,并互相戏水。不幸的是,在泼水嬉戏中,宋某滑入深水区很快不见了踪影。刘某、王某当即呼救和在水中乱摸,闻讯赶来的当地船工也在水中摸找宋某,但均未找到。随后当地派出所及消防队闻讯赶到后,费尽千辛万苦,经过几个小时打捞后终将宋某捞出水面,但宋某已死亡。


随后,宋某的父母在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刘某等4人对儿子的死亡承担91万元的赔偿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刘某辩称溺水事件纯属意外事件,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宋某落水身亡是由自己所致,另外事故发生后,自己还尽力施救,因此刘某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况且宋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知自己不会游泳却下水与他人嬉戏,结果导致溺水死亡的后果应由宋自己承担。

 

被告杨某到庭后辩称自己当时未在喝酒现场,他开车送人去水库游玩纯属朋友之间义务帮忙,他们又没有给车费,在宋某落水的过程中杨某也不在场,因此不应承担责任。被告谢某、王某经法庭传唤未到庭参加庭审,也未提出答辩意见。


普法时刻



最终法院确定宋某父母的损失共计52.76万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根据过错程度,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向宋某父母赔偿31.65万元,支付精神抚慰金1.8万元;王某和谢某各赔偿5.28万元,各支付精神抚慰金0.6万元。

夏天是喝酒的旺季,也最容易酒后出事。希望每位爱酒人士喝酒要适量,确保人身安全最重要;也提醒同行的酒友,劝酒是要负责的,而未饮者有将醉酒者安全送达的法定义务。